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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

时间:2023-02-09  访问次数:244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公办幼师幼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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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是重庆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养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和蒋勤勤、殷桃、吕一等知名影...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是重庆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养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和蒋勤勤、殷桃、吕一等知名影视明星。坚持“立足重庆、传承文化、服务基层”办学定位,秉承“厚德博艺”办学理念,以“能说会道、能唱会跳、能编会导、能拍会照”“四能四会”为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实践力的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院目前拥有中职、高职两个办学层次,设立16个处室系部。拥有德高艺强的师资队伍,其中硕士、博士占50%以上,专任教师大多毕业于全国重点高等艺术院校,同时,聘请了一批重庆市内外知名艺术家任教。学院占地500亩,办学地理位置优越,江北校区位于繁华的观音桥商圈,巴南校区位于龙洲湾商圈,紧邻巴南区政府。齐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学设施,为学生成长提供全面的保障。

办学成就
学院办学受到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领导人多次观看学生汇报演出并高度赞扬;时任文化部长孙家正亲笔题写校训,对学校发展给予厚望。
学院屡次在“金马奖”、“金K奖”、“国际标准舞世界锦标赛”、“孔雀奖”、“荷花杯”、“桃李杯”等国际、国内艺术赛事上荣获各类奖项。在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奖牌总数第一名和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学院积极承担社会服务职能,为市级专业文艺院团及其它大型企事业单位培养“订单式”人才。目前,全市专业院团中超过50%的从业人员毕业于学院包括第26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重庆京剧团副团长周莉,清音传承人、重庆市曲协副主席刘靓靓,国家一级演员、重庆市话剧团副团长王弋等。作为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西部分院、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学院面向西部地区承担继续教育培训班每年达10期以上,年培训超过1000人次;作为重庆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学院着力打造重庆市艺术培训第一品牌,每年青少年培训6000人次以上,承担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5万人次以上。利用学院表演人才众多的资源优势,面向市场开展演艺活动每年达20场次以上。学院积极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现代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多学科、多专业的继续教育,搭建学历层次提升平台。
学院利用艺术类院校独有的行业优势,在全国各地行业对口的基层文化单位、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用人平台近100家,为在校学生提供充分的实习实训机会和就业空间。构建了与海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100余所高校的文化管理、艺术类相关专业2+1或3+1模式的专升本、专升硕通道,同时与市内外高校建立专升本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对口专业的深造途径。
规划蓝图

学院立足当前、展望未来,着力建成“生态、开放、融合、智慧”、具有浓厚文化艺术内涵的特色校园,积极探索多学制多层次教育模式,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剧目创作、社会合作等方面加大力度,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将学院建成集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立足重庆、辐射西部、面向全国”,努力打造西部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高地,为重庆乃至西部地区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是重庆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养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和蒋勤勤、殷桃、吕一等知名影视明星。坚持“立足重庆、传承文化、服务基层”办学定位,秉承“厚德博艺”办学理念,以“能说会道、能唱会跳、能编会导、能拍会照”“四能四会”为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实践力的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
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艺术生和普通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5.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6.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7.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认可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
  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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