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是一所公办性质大专院校,属于省教育厅直接主管,校区位于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其前身是在1985年创立的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姑咱镇被称为情歌的故乡,这里环境优美、民风淳朴、气候宜人,被评定为“省级园林式校园”。学校一直秉持“团结、奋进、重道、精业”的校训校规,以服务甘孜藏区和四川民族地区为自己的核心任务,突出民族性、地方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致力于将我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民族本科学校。
经过近30年的发展,学校现设有行政部门16个,实体教学系(部)12个,举办有25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和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校园面积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0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2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员工533人,其中专任教师342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23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172人,外籍教师2人。
开设专业:
藏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系、英语系、数学系与计算机科学系、旅游系与职业技术教育系、经济系与管理系、环境与生命科学、教育系与预科部、体育系、美术系、音乐舞蹈系、政法系与思政部等12个教学系(部);
开办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法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旅游管理、美术学、音乐学等25个本科专业,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语文教育、数学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等14个专科专业。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3.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公共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小语种考生请慎报。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6.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7.专业安排:学校调档后,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 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 处理。
8.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9.报考招收藏文加试类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藏语文。文化考试成绩、藏文加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10.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为120%以内。
11.免费师范生报考条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之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 后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生面试,面试不合格或入学一年内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不再签订或自动解除培养协议,并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 不再享受免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12.录取结果查询:通过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考中心)及我院校园网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