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长时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朋友们,我们应该感谢他们,是他们在我们不如意的时候安慰我们、帮助我们站起来,是他们在我们胜利的时候会由衷的祝福我们,并且提点我们不要骄傲,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当感谢在我们的生命里面发生的每一件微小的事情,因为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们依旧可以在这当中学到一些东西,懂得一些以前不知道的道理。
四川民族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情歌的故乡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由原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改建而成。学校环境优美,年平均气温18℃,气候宜人,是省级“园林式校园”。
学校肇始于1985年设立“康定民族师范专科学校”,同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为学校题写了汉文校名;1986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十世班禅大师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为学校题写了藏文校名。1992年,学校更名为“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4年,甘孜州农业学校、甘孜州财经学校整合并入。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校训是:团结、奋进、重道、精业。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3.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公共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小语种考生请慎报。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6.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7.专业安排:学校调档后,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 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 处理。
8.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9.报考招收藏文加试类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藏语文。文化考试成绩、藏文加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10.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为120%以内。
11.免费师范生报考条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之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 后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生面试,面试不合格或入学一年内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不再签订或自动解除培养协议,并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 不再享受免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12.录取结果查询:通过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考中心)及我院校园网查询录取结果